1工业用地供应对环境的影响工业用地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非常丰富,大部分观点认为工业用地的有效供应是推动中国工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梁若冰等[1]使用2003~2008年地级市面板数据发现,区域人均协议出让面积对本地经济增长率显著正相关。Wu等[2]以浙江省缙云县为例,实证检验发现地方政府间通过竞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的手段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增长。近年来,有学者关注到,政府通过大量供应工业用地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影响到了地区的环境质量水平。已有研究主要从工业用地的供应面积、价格和供应方式等三个方面检验与环境污染的关系。陶然等[3]认为通过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吸引投资的“区域竞次”行为会降低地区的环境规制,造成更多的环境污染,但并没有进行实证检验。卢新建等[4]使用2004—2013年全国252个地级市数据实证检验发现,当期及前期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面积与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地方政府采取用协议出让方式增加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会对地方的环境造成危害。陈前利等[5]使用2007—2016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从价格、面积和结构三个方面探究工业用地供应行为对碳排放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工业土地供应规模的增加会导致工业能源碳排放总量的上升;土地供应中协议出让面积所占比重的上升显著影响产均工业能源碳排放;协议出让价格越接近工业用地最低的供应价格,工业能源碳排放总量越高。余泳泽等[6]基于2007—2014年中国230个地级市的相关数据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越低,中低端产业结构刚性将得到强化,工业企业生产成本同步降低,中低端企业不被淘汰的同时挤占了服务业等新兴企业的资源,对技术创新产生阻碍效应,不利于环境质量地改善。从已有的研究结论分析,部分学者认为工业用地的供应面积会产生环境污染的规模效应,协议出让面积占比越大污染越严重,可能与协议方式引资的质量和工业类型有关,出让价格越低,也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此,部分研究仍得到不同结论。通过借鉴包群等[7]对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关系存在EKC曲线的研究结论分析,已有研究已经证明工业用地供应对经济发展在初期有显著促进作用,同时也会产生一系列污染物的排放使环境质量下降;当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时,政府对工业用地供应将更加注重引资质量和环境效益,对一些低效用地实行减量化和退出机制,或可使环境质量得到提高。2环境治理对政府供应工业用地的影响中国式分权框架下,分权理论是研究我国地方政府行为的基本起点,财政激励和政治激励是我国特色分权体制的特征表现,通常用以解释地方政府的土地供应行为。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可以将环境治理分为环境规制和环保考核两方面进行分析。2.1环境规制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经济发展拥有较高的自主经营管理控制力度,财政分权促成了政府间的财税竞争,以GDP为考核目标的晋升激励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间为发展经济的引资竞争。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机以地价优惠、协议出让等方式大量出让工业用地进行招商引资和培植税源。税收减免以往是政府常用的引资手段,但国务院在2015年出台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中表明,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最高税收减免比例,加强税收审查监管,减小了地区税收减免差异,统一模式下的经济补贴使得部分地区在引资过程中不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Breton[8]从“地方政府竞争”角度认为,国家内部不同区域经济体中的政府会利用包括环境政策、教育等手段,吸引流动性要素以提升各区域经济体自身的竞争优势。基于此视角,在我国的财政分权和唯GDP增长的政绩考核体制下,各地方政府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竞争,可能会存在牺牲环境规制以争夺流动性要素资源(如工业企业等)的现象。环境规制可以视为企业必需的排污治理成本。现有研究多是从企业的角度分析,认为降低环境规制减少了企业的治污成本进而吸引了更多企业入驻。在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是环境规制的实际制定者和执行人,有必要从政府的角度探究环境分权治理下环境规制是否对政府的土地出让引资行为产生影响。部分文献直接对环境规制和土地出让关系进行探索。李拓[9]使用中国2000—2011年省际面板数据,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低水平的环境规制会刺激土地财政规模扩张,加剧土地财政的污染效应。陈宇[10]进一步细化了土地出让类型,使用2000—2016年全国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发现,唯GDP考核的晋升激励制度下地方政府会降低环境规制标准向污染密集型行业供应工业用地,从逻辑角度解释了较低的环境规制是引起污染行业用地规模扩张导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卢建新等[4]使用2004—2013年全国地级市面板数据实证研究指出,在激烈的晋升竞争中较低的环境规制为地方政府以协议方式出让工业用地引入投资强、能耗高、污染大的投资项目提供了便利。总结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大部分文献均基于晋升激励的假设,认为在唯GDP绩效考核的标尺竞争模式下,地方政府官员有充足的动机注重短期的经济增长,忽视了长期效益的环境、教育和医疗等项目。也有部分研究指出,晋升激励假设实质上将所有地方官员进行个人特征“同质化”处理,可能导致在理论机制分析中存在异质性偏差忽视问题[11]。近年来,我国愈发关注环境问题,在200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在2011年出台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中增加了环保考核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增强了对地方环保实绩考核的力度。在2014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中从法律层面确保了环保考核制度的实施。自此,我国官员环境约束性考核正式确立,意味着以往晋升激励下唯GDP竞争的假设不再严谨,环保考核对地方政府的行为影响需要得到重视。2.2环保考核2011年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文件通知,要求“加大各地区污染行业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力度,将环保绩效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把全国节能减排指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层层分解落实”“在2013年年底对各地区环保绩效进行中期考核”,自此,环保成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合约中的重要内容。环保考核可以视为我国为加强环境管理对各地设置的强约束性指标规定,环境规制可以视为各地为实现约束规定而做出的回应。在环保考核引入晋升激励框架后,地方政府则需要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进行权衡,环保考核实际上可能会促使地方政府加强环境规制,在出让土地时和中标企业约定限制污染排放量;地方政府受到环保考核压力,在寻找到意向企业前会尽可能减少工业用地供应的总数和面积[12]。3实证分析3.1工业用地供应的地价情况文章选择从地价角度描述工业用地的供应情况。借鉴刘卫东等[13]、张立新等[14]的研究方法,使用偏离度作为政府地价干预的衡量指标,偏离度为:Dist=MP/P (1)式中:MP——边际产出;P——实际工业地价。Dist1时,表示工业地价小于边际生产力,存在负向偏离;Dist1时,表示存在正向偏离;Dist=1表示不存在偏离。数据范围为2007—2013年全国254个地级市。政府地价干预趋势如图1所示。10.19301/j.cnki.zncs.2023.02.028.F001图1政府地价干预趋势由图1可知,2007—2013年全国的地价偏离度均值在50~90之间,说明各地区基本都是负向偏离,即地价低于边际产出,价格偏低。偏离程度方面,东部地区偏离度最低,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的偏离度最高;时间序列方面,东、中、西部地区地价偏离的发展趋势基本接近,在2007—2008年均有所下降,后续大幅上升,到2013年开始下降。3.2环境治理情况。文章使用环境效率指标衡量环境治理情况。参考Tone[15]的DEA基础模型,使用“非期望产出”的非径向、非角度SBM-DEA模型测度环境效率。计算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时间序列方面,2007—2013年全国、东、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效率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区域角度方面,东、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效率均值分别为0.328、0.245和0.242,即东部地区环境效率高于中、西部地区。10.19301/j.cnki.zncs.2023.02.028.T001表12007—2013年地区环境效率的平均值年份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均值0.2800.3280.2450.24220070.2340.2800.1960.20920080.2650.3130.2240.24320090.2600.3090.2180.23720100.2810.3270.2430.25820110.3240.3770.2900.27220120.3120.3660.2830.24820130.2810.3220.2600.227结果表明,在控制地域因素后,工业用地供应与环境关系之间存在相互关系,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4结语国内外工业用地和区域生态效率在各自领域的研究非常丰富,文章在归纳总结两者研究进展的基础上得出相应结论,尝试探究两者的关系作为未来的研究方向。工业用地供应对环境的影响已有许多实证研究探索并得出了具体结论,环境对工业用地供应的影响,研究较少且缺少机理阐述和实证检验。环境对工业用地供应的价格、面积及结构等多方面均可能产生影响,文章仅探讨了价格层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后续仍可多方面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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