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原产地命名保护制度起源于法国[1],现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在世界地理标志原产地命名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中,欧盟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做法起到了推动作用[3-4]。国际上,将地理标志定义为“密切联系其地域特征并反映出一定区域内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的标志”[5]。报告显示,我国有效地理标志数量高居世界第1位[6]。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农业知识产权力量不可忽视。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农业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属于我国农业“三品一标”的范畴,其在保护和运用方面的进展可助力兴农,利于在农村地区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其优势性及独特性利于促进地区特色农业的高质量发展[7-10]。研究表明,农产品地理标志可对产品价格产生积极影响[11-12],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存在紧密正相关性[13-15]。《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中将农产品地理标志定义为“标示农产品来自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1,16]。质量控制是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提升的关键技术环节,标准化工作是质量控制、促进效益提升的基础[17]。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全产业链标准化研究起步较晚,缺少系统性规划,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印发了《畜牧业“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其中对畜产品品质提升、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等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调应以“中国式现代化”指引乡村振兴[18]。“中国式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从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党的二十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体现了党对坚持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决心。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地考察时关于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也作出重要指示。北京具有“大城市小农业”的特点,农业规模比重小,特色产业挖掘已逐步进入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进共同富裕。立足特色资源,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作为北京首个登记的畜禽地理标志产品,其全产业链提升将带动京郊特色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在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全产业链标准化研究中,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直接关系北京鸭产品安全发展和人类健康,必须受到足够重视。文章从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重要性及技术规范研究两方面进行综述,为北京鸭养殖提供一定参考。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重要性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环节投入品是指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所有物质或原材料,主要包括鸭苗、饮水、垫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其管理应贯穿整个北京鸭饲养周期,涉及投入品的采购、贮存、使用、组织管理、废弃物管理等生产全过程。党的二十大将“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北京鸭是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代表性食物之一,是北京地标性的特色农产品符号[19-20]。从北京鸭产业链上游养殖端分析,要确保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做精、做细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从源头守护北京鸭产品安全,也响应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以投入品管理标准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关系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产品源头安全,是确保北京鸭产品质量的基础。养殖环节投入品是一个集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生产的物质基础[21]。当前,投入品安全问题愈发突出,北京鸭生产性能等的发挥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养殖环节投入品[22]。调研结果显示,投入品管理是农产品地理标志对北京鸭养殖场(户)具有重要意义,管理不到位会对北京鸭产品产生潜在安全危害,影响北京鸭的生产性能、养殖场人员安全,甚至人类健康。明确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的对象、范围、依据、要点等,有助于把好投入关[23]。加强投入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有助于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的经济效益[24-25]。投入品管理技术规范直接关系北京鸭产品的质量安全,可提高养殖场(户)的管理意识,指导养殖场(户)依法规范投入品的采购、贮存、使用、组织管理、废弃物管理等,从源头上确保北京鸭的纯正品质,使消费者吃到货真价实的高质量北京鸭产品,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关系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的建立,是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互认的基础工作之一。北京鸭是全国首个以省域名称命名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北京为推进农业持续优质高效,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北京鸭已入围《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第二批互认清单产品,并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26]。北京鸭作为第二批列入互认清单的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标准化工作是未来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标准化是有效保障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技术基础和核心,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养殖环节规范北京鸭养殖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只有《北京鸭》(NY 627—2002)[27]、《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DB11/T 012.1—2016)[28]、《北京鸭 第2部分:种鸭养殖技术规范》(DB11/T 012.2—2016)[29]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北京鸭》(AGI 2017-03-2119)[30]。这些标准或规范中虽然有对投入品的规定,但欠全面且缺乏针对性。投入品管理是生产链的关键环节,亟须针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投入品管理的完整性技术规范,从而健全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北京鸭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技术规范研究在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科技人员结合近年来积累的生产实践经验,对照党的二十大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对适用于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的技术规范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和总结,供业内人士在生产实践中参考使用。2.1投入品的选择和采购2.1.1鸭苗(1)应选择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生产地域保护范围内的特定北京鸭品种、品系,或以其为基础,选育、培育的新品种、品系。(2)品种特征、健康要求等应当符合AGI 2017-03-2119[30]的有关规定。2.1.2饮用水(1)应选择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生产地域保护范围内的自然水源或地下水。(2)水文情况应符合AGI 2017-03-2119[30]有关规定。(3)饮用水质量应符合《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31]有关规定。2.1.3垫料(1)应因地制宜地选择稻壳、稻草、锯末、秸秆等林业和农业副产物为原料。发酵床养殖还需额外添加适合相应原料发酵的微生态制剂。(2)原料需满足来源可靠、数量充足、无异味、无污染、无毒性、无感染源、无明显杂质等特点,兼顾吸水性、透气性、经济适用性。(3)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所选择的垫料原料应具备产品标签,且需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2.1.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签订购销合同,索要发票,经营单位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需齐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采购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完整的饲料标签,且在保质期内。(2)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具备完整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采购记录,包涵基本信息、生产企业信息、供应商信息等。基本信息包括进货日期、品名、产地、进货数量、规格、保质期、采购人等。生产企业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生产批号、产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等相应许可证明文件等。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资质证明复印件、联系电话等。(3)应当符合AGI 2017-03-2119[30]的有关规定,严格遵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32]的有关规定。2.1.5兽药(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具备完整的兽药采购记录,包括通用名称、品名、批准文号、批号、剂型、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采购日期、经手人等。(2)应符合AGI 2017-03-2119[30]有关规定。(3)禁止采购三无兽药。2.2投入品的贮存2.2.1垫料(1)应在干燥、阴凉、远离污染源的条件下贮存,底部宜用木板或其他材料与土地隔开,切勿舍外贮存。做好防虫、防鼠、防鸟,注意防霉。(2)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保质期贮用垫料原料。2.2.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设有饲料存放专用仓库,并合理规划、定期检修,做好防湿、防热、密闭等工作。(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应在通风、阴凉、干燥、清洁、地势高、排水方便的条件下贮存,底部宜用木板或其他材料与土地隔开。原料含水量不宜超过13%、料库温度不宜超过20 ℃、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做好防虫、防鼠、防鸟,注意防霉除菌。(3)新料和陈料分开贮存、干料和湿料分开贮存、不同品种或类别分开贮存,始终坚持“推陈贮新”的贮存方法。贮存期不宜过长,应按照饲料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保质期贮用。(4)定期、定点对料温、气温、库温、饲料水分、霉变、虫害、鼠、鸟等情况进行监控并记录,重点关注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酶制剂等有特殊贮存要求的饲料添加剂。2.2.3兽药(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设有兽药专用贮存间,并进行合理规划,配备药品柜、冷藏柜等符合贮存要求的设施设备,避免混放、乱放。(2)兽药应严格按照兽药说明书中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贮藏和保存。根据兽药种类、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专设卡片,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杜绝超过使用有效期。(3)剧药、毒药、限剧药等特殊兽药应当专人、专柜、双人双锁单独保存,且标有安全标识。2.3投入品的使用2.3.1鸭苗(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鸭场购买鸭苗。(2)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使用经过检疫且健康,孵化条件、营养条件合格的鸭苗,杜绝使用存在精神萎靡、体质过弱等异常情况的鸭苗。2.3.2饮用水(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饮水管线、水槽等饮水用具进行消毒,以每周1次以上为宜,夏季须适当增加次数。(2)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测饮用水水质,每年1~2次为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3.3垫料(1)垫料需经过严格的消毒程序后才能够使用,确保垫料干燥,避免使用发霉、污染、结块、潮湿等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垫料,保证垫料的平整性及均匀性。(2)垫料厚度由北京鸭养殖阶段、养殖季节、鸭舍环境等条件决定,一般地面平养夏季垫料厚度约5 cm,冬季垫料厚度约10 cm,发酵床养殖垫料厚度约40 cm。地面平养垫料湿度以翻动垫料时不起灰尘为宜,发酵床养殖垫料湿度以手握垫料成团而不滴水,松开可自然散开为宜。(3)发酵床垫料中锯末和稻壳的比例一般为1∶1~2∶1,使用发酵床垫料时,需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或比例适时添加或补充微生态制剂并混匀。(4)根据鸭舍的卫生状况定期添加或更换垫料。如需更换垫料,应在本批次北京鸭出栏后进行,更换垫料后,应在下一批北京鸭进舍前翻搅表层垫料。此外还应定期翻耙垫料。(5)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垫料质量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改善垫料质量。2.3.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分类包括粗饲料、青绿饲料、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维生素饲料、非营养性添加剂饲料,应以本地及周边地区、或传统饲料源地购入的饲料为主。(2)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过程中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饲料原料目录》[33]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34]中规定允许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目录执行,目录外的禁止使用。(3)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过程中饲料原料营养价值及生长各阶段营养素需要量应符合《肉鸭饲养标准》(NY/T 2122—2012)[35]的有关规定,且依据北京鸭生长发育阶段科学合理配制饲料。(4)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过程中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执行,且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36]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饲。(5)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过程中使用的天然植物饲料应符合《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GB/T 19424—2018)[37]的有关规定;使用的自行配制饲料应当符合《关于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有关规定》[38]。(6)饲料卫生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39]的有关规定。(7)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对各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留样,留样期限为该批次北京鸭出栏后2个月为宜。2.3.5兽药(1)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40]、《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42]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43]中的兽药。(2)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非处方药可由技术人员自行购买,并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的处方药需凭已注册的执业兽医按照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具的处方购买,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3)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44],必要时可向采购方或屠宰场说明用药情况。2.4投入品的组织管理2.4.1管理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投入品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养殖过程中各类投入品的采购、检验、贮存、使用等的管理。2.4.2人员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设置1~2名人员专人负责投入品的组织管理,管理人员需经过动物防疫、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等技术培训,且上岗后定期进行自主学习或参加培训。2.4.3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授权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投入品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投入品采购制度、投入品入库查验制度、投入品出库使用制度、投入品贮存制度、投入品废弃物处理制度、责任可追溯制度等。档案记录包括投入品采购记录、使用情况记录、验收情况记录、饲料配方档案、兽药处方档案等。应如实记录,妥善分类归档保存,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保存期不少于3年。2.5投入品废弃物管理(1)盛装投入品废弃物前,应认真检查盛装包装或容器,避免出现破损、渗漏等其他问题,盛装达到饱和后确保密封。若所盛装的废弃物存在安全隐患,应增加警示标识。(2)过期、变质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应销毁处理,禁止随意丢弃。(3)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废弃物,包括袋、瓶、罐等应当统一回收,按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造成人员伤害。(4)垫料废弃物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45]规定。(5)病死北京鸭应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46]的有关规定处理。3展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农业知识产权工作在助力首都“三农”发展方面做出新作为,应向全面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等方向努力,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此提供了最根本、最核心的指引。随着有关部门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重视,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认知度的不断加深,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将成为首都特色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的关键环节之一,加快标准的完善、宣贯和落实,使养殖场(户)认识北京鸭养殖的重要性,并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对带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北京鸭产业链上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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