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随着能源消耗的不断增长,节能降碳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话题。在新形势下,我国不断对原有的部分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以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令)[1]于2016年发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文件进行修订,并颁布新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令)[2]用于指导在新形势下节能降碳工作的开展。1节能审查新形势节能审查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节能审查的主要目的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了替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以下简称44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新《办法》),并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办法》关于节能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能效指标方面,新《办法》中新增了化石能源消费量、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障情况、原料用能消费量等指标。增加的内容落实了《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2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803号),更加细化了能源消耗的管理。碳排放分析方面,新《办法》中要求,具备碳排放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应在节能报告中核算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指标,提出降碳措施,分析项目碳排放情况对所在地完成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帮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新《办法》还调整了节能审查的权限,提高了区域节能审查的审批效率,细化了项目开工期限和项目变更等内容,加强了节能审查工作的监督力度。2典型问题与应对措施根据新《办法》的要求,节能审查后形成的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节能报告需要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期完成编制并通过审查[3]。实际编写节能报告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2.1基础资料节能报告编制需要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项目设计书、设计图纸、设备明细等资料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国家地方标准等进行评价编写。实际编制过程中,许多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鼓励发展的行业,如生产新材料、利用新技术、带动产业结构转型等,为了使项目尽早投产,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等多个工作可能同时进行。因此编制节能报告时,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未完成,导致节能分析和报告编写无法顺利进行。厂房及办公等建筑的设计图纸未完成时,无法对建筑的节能性进行针对性分析。涉及余热、余能和加工转换能源产品时,易导致错误和引起争议[4]。资料的不完善也可能导致部分能源消耗被忽略,如厂区的照明、电梯、办公楼、宿舍楼一般用电、地下室通风等辅助附属设施的用电易被忽视,因而计算得出的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以及能耗强度等指标偏离实际情况。2.2设备选型在实际项目中,工艺设计、辅助系统设计、建筑设计等工作由不同人员负责,相互之间信息不同步,导致能源介质的生产方(辅助动力设备)和能源介质的使用方不匹配。常见的设备选型不匹配有以下几种:空调系统与建筑冷负荷不匹配、变压器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空压机组与使用压缩空气的设备不匹配等。辅助动力设备的能源消耗量和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如果按照设备不匹配的情况进行分析核算,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结构都会有较大误差。如果按不匹配的情况进行后期建设施工,可能会导致设备采购及施工成本的浪费,造成设备实际负载率过低或能源介质供应不足,导致项目产能下降。在项目的原设计文件中,筛查主要用能设备的选型,有时会发现少数的设备选型未达到规定的能效水平。某新材料生产项目中,原设计方案中选用的变压器SCB11-2500/10,未达到《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中规定的10 kV干式变压器3级能效标准;某集成电路板项目中,清水离心泵的选型未达到《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07)中的目标能效限定值。在节能报告编制过程中,如果发现能效水平较低或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设备,需要指导项目单位重新进行选型,提高项目节能水平[5]。2.3生产情况工业企业的综合能耗与产品的类型、工艺路线以及产量紧密相关。产品类型和工艺路线决定了工艺生产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选择,主要影响能耗强度;产品类型和产量决定了设备的运行时间和状态,直接影响综合能耗总量。因此,确定产品类型及产量对综合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的核算至关重要。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产品和产量的估算主要来自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粗略的市场预期,随着项目设计的细化和完善,产品和产量等生产计划信息逐渐确定。如果启动节能报告时生产情况还未确定,则核算和评估的能耗总量及强度数据的可靠性较低,需要随着项目设计的细化逐渐调整。2.4可再生能源利用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综合能耗,而且有利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中规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时,应根据当地资源与适用条件统筹规划;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大部分项目首先考虑太阳能利用系统,但实际方案中存在未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案,或存在利用程度低的情况。与企业沟通建议后,节能报告中可以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出改进措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应根据当地资源情况和适用条件,结合地热源、空气源、风能或太阳能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利用方式应尽可能选择与用能需求贴近的方式。太阳能的利用可以根据用电、生活热水、冷热负荷的负荷类型考虑规划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供暖或(及)供冷。应选用先进、高效的设备,可参考《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地方《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中的相关技术设备,如光伏直驱变频空调技术等。2.5碳排放分析“碳排放的分析”是2023年3月公布、6月开始实施的新《办法》中规定新增的章节。新《办法》实施时间不长,部分单位不了解相关规定,不清楚核算方法,导致碳排放分析章节缺失或存在错误。分析项目碳排放情况对所在地完成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时,部分地区未公布地方碳排放总量,无法进行对地方的影响分析。全国范围有各年的碳排放总量、GDP总量以及“十四五”期间的碳排放强度的下降目标,可以先分析项目对全国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待各地方的碳排放总量公布后,再分析项目对地方的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2.6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随着互联网与能源行业的相遇,互联网思维方式的先进性逐渐显现,国家及各级政府均出台各种鼓励与引导政策,部分集团性国有企业出台了相关的措施,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6]。建议企业开展项目节能报告编制的过程中,将先进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到实际的项目中,降低项目建成后实际的能源消耗成本,提高项目的信息化水平。3建议与对策3.1提高人员专业能力提高报告编写人员的专业能力主要有3方面。(1)学习相关政策标准,及时跟进最新颁布发行的相关法律文件和国家以及地方的政策办法、标准规范等,理解政策导向和要求,不仅要掌握现行的政策标准,也要了解过往的标准,预测发展方向,这样才能对节能审查及节能报告的意义有更深刻的理解[7]。(2)学习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的专业知识,对综合能耗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计量器具配备、供配电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效指标计算以及对地方影响的分析等方面都要有定性和定量的全面掌握,这是分析评价项目节能特性的基础。(3)学习和了解项目的特性,包括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项目所处地方的能效水平、环境条件、产品生产的工艺特点、设备运行特性、产品能耗限额等,如果项目处于“两高”行业,应特别注意国家和地方政策对设备能效的要求。3.2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在节能报告启动初期,组建团队和收集资料阶段要先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根据节能报告所需的各专业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并在报告编制期间保持人员稳定,建立群组、网络会议以及必要的线下会议等沟通平台[8]。对于收集资料的工作,编写提资单和资料格式模板,制定报告编写方案,定期对提资进度和报告编写进度进行更新,使团队成员对项目的认知一致和同步,明确工作目标,更好地协同工作。通过建立沟通机制,使节能报告编写单位重点了解项目情况、建设方案及工作进展,利于项目单位了解节能报告关注重点、所需资料和资料提供方式,双方可以结合项目进度,更好地规划节能报告的资料提供进度及编写进度,提高节能报告的质量。3.3先搭建框架再完善内容节能报告的编制单位在节能方向具有专业性,不仅为项目单位编写节能报告,也可以在项目的设计规划中,及时地提供节能方向的专业意见。在建筑设计阶段,建议提前规划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式,评估屋顶的承重能力,考虑引入太阳能光伏板或太阳能热水器等[9]。在工艺设计阶段,根据路线设计热能的梯级利用,适当引入热能回收技术;在设备选型阶段,即时排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并建议替换等。如果项目属于“两高”行业,建议企业依照相关规定选用绿色节能技术装备,并协助其尽可能提升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项目设计阶段启动节能报告的编制工作时,虽然初期设计未完成,能耗核算以及节能分析评价无法进行,但可以先列出报告框架,随着设计的细化,逐渐完善报告各部分内容。在设计过程中,报告编制单位与项目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设计时充分考虑节能措施,有利于降低项目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也有利于综合能耗和能耗强度指标的优化。3.4二氧化碳排放分析二氧化碳排放分析是新《办法》中新增的对节能报告内容的要求,大部分单位缺少相关的核算和评价经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评价可参考地方标准、指南或限额。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部分可参考《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22年修订)》,浙江省衢州市发布的《工业企业碳账户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指南》(DB3308/T 095—2021)以及北京发布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河南发布的《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DB41∕T 1429—2017)等,节能报告编制人员可根据项目所在地选择标准和数据,计算项目新增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指标。《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GB/T 32151)是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相关的国家标准,其中包括二氧化碳部分,可作为学习参考的资料。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主要核算方法有物料平衡法、排放因子法和直接测量法,排放因子法应用较为简便。相关人员须紧密关注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要求国标的发布,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更新以及各地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及排放强度的目标,以便未来进行碳排放分析章节的编写工作。4结语节能报告编制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系统性、跨领域、全方位的技术性工作,编制人员需要熟悉产业政策、地方规划、行业发展、节能技术、经济理论等。节能报告编制也是需要多方协同的工作,编制人员应考虑项目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单位、当地政府等多个相关方的关注点,带领团队成员合作,实现节能报告高质量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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